校工发〔2022〕1号
各代表团、各位代表:
塔里木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3月上旬召开,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,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,加快建设兵团特点、南疆特色高水平大学进程中的重要作用,第九届教代会启动提案征集工作,现将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案征集时间
3月4日-3月25日
二、征集对象
第九届教代会代表
三、提案征集要求
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,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的重要渠道,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、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,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;要注意把握提案质量,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,提交的提案应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。
(二)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、认真、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,撰写提案应深刻领会选题初衷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、简明扼要建言献策,保证提案的严肃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。
(三)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,必须是由1位代表作为主提案人提出,4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。
四、提案征集范围
(一)具体围绕以下主题
1.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、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,深化改革创新,加快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2.关于全面实施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意见和建议。
3.关于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爱国爱疆、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构建“三全”育人大思政格局的意见和建议。
4.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,提升社会声誉和影响力,凝心聚力、爱校荣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5.关于提升校园综合服务水平,解决教职工关心关切的现实问题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6.关于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。
(二)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提案受理
1.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。
2.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。
3.不属于学校职能范围的。
4.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或行政复议、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。
5.为本人、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。
6.其它与提案的严肃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。
五、提案格式
(一)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。提案人可以提出提案类别和承办单位的意向。
(二)提案应按统一规定的提案表格式填写,允许另附页。
(三)提案包括以下三部分:
1.提案案名。即提交的问题或建议的题目。
2.提案理由。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、依据和情况分析,最好有可行性调查。
3.意见建议。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。
六、提案提交要求
(一)为保证提案的数量和质量,要求每个教代会代表团必须提交2个以上提案,由各代表团团长(副团长)负责组织落实。
(二)为保证提案工作的顺利实施,填写提案需打印,符合规范。提案人及4名以上附议人必须在提案表打印件上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。
(三)提案代表在规定的期限内,打印后交教代会办公室(新行政楼507室校工会办公室),并将提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:5808213@qq.com,邮件标题和文件名请注明“提案:××××(单位)—×××(提案人姓名)。
(四)提案表见附件。
七、提案的审理
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《塔里木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》的要求,确定是否立案。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,给予正式立案,进入提案处理程序。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,作为意见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。
八、优秀提案评选推荐
为鼓励和引导教职工代表不断提高履行提案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水平,将开展优秀提案评选推荐,并择优向兵团总工会推荐优秀提案,优秀提案的条件:
(一)提案的内容紧紧围绕学校发展、改革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,情况属实,分析准确,建议得当、可行。
(二)提案所提出的建议被党政部门采纳,取得良好的效果或产生重要的影响。
附件:塔里木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
塔里木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
(塔里木大学工会代章)
2022年3月4日